取保候审保证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大家逐渐认识到保证书的重要性,保证书一般是个人或单位在有所保证时向上级组织或集体发出的一种文书。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写保证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取保候审保证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取保候审保证书1我叫_____,性别_____,
出生日期_____,
现住_____,
身份证件名称_____,
号码_____,
单位及职业_____,
联系方式_____,
与犯罪嫌疑人_____是_____关系。
我自愿作如下保证:
监督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监督犯罪嫌疑人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进入 等场所;
(二)不得与 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 等活动;
(四)将 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本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愿承担法律责任。
此致
公安局
保证人:
20xx年 ……此处隐藏2860个字……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_,现住在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名称____________,号码____________,单位及职业_____________,联系方法与犯罪嫌疑人________是__________关系。
我自愿向____________公安局作如下保证:
监督犯罪嫌疑人_________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如发现犯罪嫌疑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我即设法制止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如有违反,愿接受法律制裁。
此致
__________公安局
取保候审保证书15保证人: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号: ;地址: 。 单位及职业: ;联系方式: 。 与被保证人 是 关系。
因被保证人 涉嫌 罪一案,被 市公安局 分局立案侦查,我愿意作为被保证人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如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即监督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 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地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二)发现被保证人 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的,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保证人(签名):
年 月 日